選上村干部就像端上“鐵飯碗”,這一傳統在海寧已被打破。“簽下這個聘任書,感覺壓力不小。”昨天下午,在黃灣鎮(尖山新區)黃山村村民委會議室里,村黨總支委員鄭建英和其他4名同事在村綜合服務中心聘用合同上簽下自己的名字。這標志著我市800多名村干部全部實現“選聘分離”。此舉不僅開創了浙江省農村專職工作人員聘用制的“先河”,并已由中組部向全國推介。
“村干部不再像過去一樣選上后就進"保險箱",即使工作再不踏實也能混日子。”市委組織部組織科科長費曉義介紹,實行這一制度后,選歸選,聘歸聘,村“三委”(村黨組織、村委會、股份經濟合作社)班子成員在當選后,還需通過崗位競聘才能參加村綜合服務中心專職工作,其收入直接與在服務中心的職務掛鉤。
服務中心聘用對象主要為現有村“三委”成員及大學生村官。聘用為中心工作人員的,簽訂聘用合同;服務中心正副主任,由鎮黨委、政府任命。在操作上,科學設定“聘用”和“解聘”條件,其中明確村“三委”成員因自身原因而未被聘用為服務中心專職工作人員的,原則上勸其辭去現任村班子職務,但依法享有村“三委”成員的權利,不脫產到村工作。同時,不入選村“三委”的人才,工作出色,同樣也可以由服務中心聘用。
今年實行“選聘分離”后,海寧3名村干部因為平時工作不作為、存在賭博惡習等原因落聘。丁橋鎮聘用的85名村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中,有10名是未選上村“三委”班子成員但作為后備的干部。
“以前選上了一般都能做三年,現在隨時隨地可以不聘你。”今年4月,斜橋鎮在海寧率先實行“選聘分離”制度,該鎮樂農村黨總支書記魏明說出了心里話:自己工作中更注重為村民服務了,因為只有工作做到位,才能繼續聘下去,不然有“下崗”危險。
得知村里實行了村干部“選聘分離”,黃山村村民徐海華蹺起了大拇指。“讓村干部受到制度的約束,客觀上讓村民更加放心了。”他說,通過聘任,肯定能“倒逼”村干部干事的積極性,村民也可以更好地監督他們的工作。
市委常委、組織部長沈雨祥表示,“選聘分離”制度既擴大了農村基層民主,又有效解決了村干部“不履職、不在崗、不作為”問題,使全市村級組織更好地發揮出推動發展、服務群眾、促進和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