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促進民宿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強化規劃引領、打造特色民宿等10條措施,促進民宿持續健康發展,助力做大做強做優文旅經濟。
《措施》提出,把民宿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建設等規劃中,支持特色街區、傳統村落、特色小鎮、旅游景區、省級金牌旅游村所在地開展民宿集聚區試點和示范區建設,實現“吃、住、行、游、購、娛”一體化,推動文化與民宿深度融合。同時,鼓勵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和國有企業選擇民宿舉辦培訓和職工療休養。
在資金支持方面,《措施》明確,從省文旅廳、住建廳、農業農村廳等部門相關專項資金中統籌扶持民宿發展,并向民宿發展較好的區域傾斜;鼓勵各地設立促進民宿發展扶持資金,推出“文旅貸”等快服貸產品。在政策扶持方面,把民宿納入消費市場激活、夜間經濟扶持、旅游營銷計劃和全域旅游精品線路推介,并支持兩岸民宿行業組織在設計、經營、管理服務、宣傳營銷等方面加強交流合作,不斷提升民宿品牌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