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有錢好辦事”,在脫貧攻堅的關鍵時期,各地都加大了財政投入支持力度。有人以為,扶貧難就難在沒有錢,有了錢,誰還不會花錢呢?事實上,花錢,遠非一些人想象中那么簡單。
近日,筆者去某縣調研,發現該縣為了幫扶貧困村,為每個村注入了80—100萬扶貧資金。為了保證扶貧資金的安全,該縣引導大部分貧困村選擇了銀行理財這一保值增值方式。
用扶貧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有一定的好處。首先,風險可控,可以防止扶貧資金流失;其次,收益可期,一年多少收益,未來幾年多少收益,這些都清清楚楚,可以預知;此外,操作簡便,資金下放、選定產品之后,只要進行一些簡單的加減乘除,貧困戶基本上就可以坐在家里等著“數錢”了。
但如此做法,也有一些弊端。首先,購買銀行理財產品雖然收益可期,但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多在5%左右。換句話說,在這樣的可期收益下,貧困戶是可以坐在家里等著“數錢”,但數的都是“小錢”。
其次,用扶貧資金去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剝離了扶貧資金和農業農村農民的深度融合關系。這意味著扶貧資金,不能用于產業發展,不能惠及村民就業,換句話說,是把一筆“活”錢給生生用“死”了。
此外,一些地方在扶貧資金的使用上過于求穩,還容易衍生出一些問題。筆者在走訪基層的過程中發現,有些地方,在使用扶貧資金發展產業項目時,前怕狼后怕虎,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導致幾十上百甚至上千萬的扶貧資金“趴窩不動”達數年之久。
扶貧資金究竟該怎么花才能既穩妥又有效率呢?
筆者調研時發現,某縣的做法,頗資借鑒。該縣鼓勵各村大膽使用扶貧資金發展各種產業項目,在檢查扶貧資金使用情況時,不只盯著扶貧資金的盈虧,同時還考慮扶貧資金帶來的產業項目培育、基層設施改善、村民就業收入等要素。走村入戶調研之后更是發現,該縣雖做好了扶貧資金虧錢的準備,但一些村莊雖然起步之初有所虧損,但現在多數已經止虧為盈了。
花錢如同打仗。古人有云:“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真正擅長打仗的人,除了要考慮一城一地的得失,更要考慮全局的輸贏。地方主政官員也一樣,在使用扶貧資金時,除了要算小賬,更要算大賬。
扶貧資金的使用,賺錢盈利只是小賬,改善民生、促進就業、造血活血等才是大賬。買銀行理財產品,可能會賺點小錢,但這點小錢、死錢,對于脫貧攻堅助力不夠,對于提升農民的自我發展能力助益不大;發展特色產業,雖然有風險,但并不意味著“九死一生”,只要充分調研、合理規劃,產業發展之路就能從“無路”走成“有路”。況且產業活了,村民就業就有了去路。這就相當于把“死錢”變成了“活錢”,這種做法更值得鼓勵。
《孫子兵法》有云:“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用穩扶貧資金,屬于“以正合”的范疇;用好扶貧資金,屬于“以奇勝”的范疇。要想取得脫貧攻堅的決定性勝利,扶貧資金,除了要用穩,更要用好。
這顯然是花錢方法的“最優解”,可就現實看來,一些地方在花錢的時候常常“跑偏”:或一味求穩,這往往導致扶貧資金利用率不高,或致使扶貧資金索性“趴窩不動”;或一味激進,這往往導致扶貧資金流失嚴重,更有甚者直接“打了水漂”。
要想讓花錢不“跑偏”,最重要的,是要讓跟錢相關的人不“跑偏”。首先,具體花錢的人要有正確的政績觀。扶貧干部花錢做事,是以助農增收為中心,還是以應對檢查為中心,相關做法及其效果是有著天壤之別的。為了應對檢查而花錢,實際上也就等同于為了花錢而花錢,那這種花錢行為,天生就帶著任性而為的基因;為了助農增收而花錢,則是為了老百姓的核心利益、長遠利益而花錢,那花錢除了求穩更要求好。
其次,檢查花錢的人要有正確的認識觀。檢查資金使用情況,是為了防止地方瞎用亂用,但也要防止管控過于嚴格,要留出一定的創新空間,讓地方把扶貧資金花出效率。同時也要設定必要的容錯機制,允許一定范圍的試錯行為。另外,檢查不能只是盯著資金的盈虧,更要看到資金帶來的綜合效應。資金下放之后,不要只盯著眼前的收益,更不要催著小雞下蛋,要給予它足夠的成長時間和空間。
這些賬,在心中算得“明鏡”一般清楚了,自然也就能照亮花錢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