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印發《關于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若干措施》,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
這些措施包括:鼓勵引導省內外高校應屆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單位工作,每年面向大學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公務員比例一般應達到當年考錄計劃的15%左右,其中定向考錄鄉鎮公務員的比例應達到30%;完善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標準,建立“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職稱評聘管理制度,對在青南等艱苦地區鄉鎮連續工作10年以上的,可參照高海拔工齡折算政策計算服務年限。
同時,以“彈性學制、農學交替”的方式,開展青年農牧民、勞務經紀人、勞務品牌、拉面經濟和貧困地區農牧民就業培訓及創業培訓;依托職業院校選拔培養農民大學生,作為村“兩委”成員或后備力量、農村黨員重點發展對象、村級產業發展骨干;加大從人才群體中發展黨員力度,并注重將其中的優秀黨員培養選拔為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將優秀人才代表納入黨委聯系服務專家范圍;此外,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政策向長期在高類區工作的人員傾斜,完善鄉鎮工作補貼制度,實行補貼標準與基層服務年限掛鉤的動態增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