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記者從懷化市教育局獲悉: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我省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式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教育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銀監會關于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有關精神,湖南省財政廳、教育廳制定了《湖南省普通高校畢業生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管理辦法》。
據悉,享受學費補償政策的高校畢業生是指湖南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及以后年度應屆畢業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學費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除外。中央部屬高校畢業生到我省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按財政部、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外省高校畢業生到湖南省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且未在就讀省份享受相關學費補償、助學貨款代償政策的,參照了《湖南省普通高校畢業生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管理辦法》。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貧困地區是指國家規劃確定的我省武陵山、羅霄山片區縣,國家、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民族自治縣和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縣。據市教育局資助中心干部金桓宇介紹,懷化市13個縣市區都有就業補償。也就是在懷化13個縣市區的縣級政府駐地以下地區(不含縣級政府駐地)的機關、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含大學生村官)、農村中小學及公辦幼兒園、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血吸蟲防治站等均可。
補償根據其最高學歷,參照湖南省高校平均學費標準給予固定金額學費補償,連續補償三年,標準為:博士生10000元/年,碩士生及第二學士學位學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專科(高職)生3500元/年。
金桓宇表示: 對未滿 3 年服務年限,因調動、提拔、工作需要換崗或其他原因提前離開基層單位的畢業生,就業單位人事部門應及時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通報情況。凡離開懷化貧困地區基層單位的,從當年起停止其學費補償。